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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变更申请说明




一、资料变更申请法规依据

《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特许人的以下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一)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经营资源信息。
(三)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二、资料变更申请流程

(一)申请特许人信息(特许人工商登记信息: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资料变更三、资料变更申请详细介绍

1.提出资料变更申请,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1)点击左框中特许人信息和电子版材料两个选项,然后点击右箭头,右框中出现相应选项

(2)在变更内容说明框中对此次变更进行说明

(3)在附件处上传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注:变更特许人法定代表人需在附件处同时上传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点击确定,完成此次资料变更申请,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2.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编辑和上报备案材料

(1)在特许人信息编辑处重新编辑特许人信息

(2)在电子版材料处上传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注:变更特许人法定代表人需在电子版材料处同时上传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在预览与申报处,点击上报备案材料,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此次资料变更申请完成

(二)申请经营资源信息(属于同一特许品牌)资料变更

1.提出资料变更申请,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1)点击左框中经营资源信息和电子版材料两个选项,然后点击右箭头,右框中出现相应选项

(2)在变更内容说明框中对此次变更进行说明

(3)在附件处上传新的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注:特许人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在附件处同时上传新的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申请经营资源信息变更减少的,不需要上传附件。

(4)点击确定,完成此次资料变更申请,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2.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编辑和上报备案材料

(1)在经营资源信息编辑处重新编辑经营资源信息

(2)在电子版材料处上传新的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注:申请经营资源信息变更减少的,需在电子版材料处删除相应的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特许人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在电子版材料处同时上传新的或者删除相应的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2)在预览与申报处,点击上报备案材料,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此次资料变更申请完成

(三)申请加盟店信息(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资料变更

1.提出资料变更申请,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1)点击左框中加盟店信息选项,然后点击右箭头,右框中出现相应选项

(2)在变更内容说明框中对此次变更进行说明

(3)在附件处上传新的特许经营合同

注:申请加盟店信息资料变更减少的,不需要上传附件

(4)点击确定,完成此次资料变更申请,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2.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编辑和上报备案材料

(1)在加盟店信息编辑处重新编辑加盟店信息

注:无需在电子版材料处上传新的特许经营合同

(2)在预览与申报处,点击上报备案材料,等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此次资料变更申请完成

四、资料变更申请审核时间

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特许人的资料变更申请时,参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予以审核。

条例第九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风险提示:

特许人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真实有效,且特许人应明知部分所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将在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社会公众通过备案公告网站发现特许人的备案信息存在虚假隐瞒等情形时可向商务主管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撤销备案。
第十二条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一)特许人注销工商登记,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特许人违法经营而作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三)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五)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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