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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源的认定


1、什么是特许经营资源?

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已经设定保护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

2、特许经营资源一般包括哪些?

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权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号等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3、申请中的商标可以作为经营资源吗?

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不能单独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特许人须同时具备其他经营资源。

4、处于“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待审”中的注册商标能否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商标处于“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待审”状态中,说明该商标尚未被撤销,专用权依然存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可以作为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资源。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时,应按《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披露该商标的状态。

5、未经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使用商标作为经营资源授予特许人使用后,可能对特许经营活动造成什么影响?

根据《商标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商标局备案的,不影响商标许可合同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与事实可能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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